合肥新能源物流补贴(苏州绿色新能源物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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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能源物流补贴

国家政策

1.政府工作报告:增加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

5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_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_总理_指出,今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万亿元,比去年增加万亿元,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6000亿元。重点支持既促消费惠民生又调结构增后劲的“两新一重”建设,主要是: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5G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2.财政部公布2020-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细则

4月23日,国家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2020年-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细则,具体如下:

3.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

4月22日,财政部、工信部、_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政策最早从2014年9月开始执行,直接刺激了市场的快速增长。2017年底到期后,政府部门又发布了延续性政策,将新能源汽车免购置税期限延长了三年至2020年底,同时也提高了车型申报的技术参数要求。不过此次发布的免税政策延长公告中并未提及相应技术参数要求。

4.工信部:进一步放宽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

4月7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主要的修改内容是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删除新建纯电动车乘用车生产企业应同时满足《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管理规定》的条款。

5._要求延长新能源补贴及免征购置税政策期限,支持重点地区国三标准柴油货车更换,调整二手车购置税点

3月31日,_总理_主持召开_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为促进汽车消费,会议确定,一是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6.鼓励快递企业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

4月2日,国家邮政局、工信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支持制造企业联合快递企业研发智能立体仓库、智能物流机器人、自动化分拣设备、自动化包装设备、无人驾驶车辆和冷链快递等技术装备,加快推进制造业物流技术装备智慧化。鼓励快递企业加快推广甩挂运输和多式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模式,淘汰更新老旧车辆,提高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

7.工信部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3月23日,工信部印发《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其中指出将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试点工作,加快探索推广技术经济性强、环境友好的回收利用市场化模式,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建立梯次利用产品评价机制。此外,还指出需指导山西、陕西、贵州、甘肃等地区加快甲醇汽车市场化推广应用,完善甲醇汽车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提升甲醇汽车技术装备水平。

8.电动汽车、充电桩等列入重点产品监管目录

3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0年版)》,锂离子电池、电动汽车、电动汽车充电桩、车载充电机等产品位列其中。

9.发改委新政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其中涉及汽车行业领域的内容,《意见》指出要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完善机动车报废更新政策、研究制定氢能发展的标准规范和支持政策等。《意见》指出,要建立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和新能源汽车推广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置节能型家电产品、节能新能源汽车、节水器具等给予适当支持。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部门发新政推新能源地补向运营端转变

3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_、财政部、商务部等二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要落实好现行中央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和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推动各地区按规定将地方资金支持范围从购置环节向运营环节转变,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公交。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增加汽车号牌限额。完善城市物流配送停靠、装卸等作业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简化通行证办理流程,推广网上申请办理,对纯电动轻型货车不限行或少限行。

地方政策

【北京市】

1.北京市将对在丰台区购车用户予以购车补贴,每辆最高3000元

5月14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表示,对2020年6月底前在丰台区4S店购买乘用车的消费者给予限量购车补贴,共计1000万元,兑完即止。购买价值10万元以下的乘用车,补贴1000元/辆;购买价值10万元(含)-20万元的乘用车,补贴2000元/辆;购买价值20万元(含)以上的乘用车,补贴3000元/辆。补贴将从5月20日开始。

2.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标准

3月12日,北京城市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征求《2020年度北京市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电设施运营考核奖励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指出:2020年5月31日以前投运且未获得建设补助的单位内部公用充电设施可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7kW及以下充电补贴元/W,7kW以上充电补贴元/W。对于社会公用充电设施以充电设施的充电量为基准,结合考核评价结果,给予充电设施企业一定的财政资金奖励,奖励分为日常奖励和年度奖励,日常奖励按照充电量奖励标准为元/千瓦时、上限为1500千瓦时/千瓦·年,年度奖励标准根据充电站考核评价结果情况分为4个等级,最高奖励106元/千瓦·年,上限20万元/站·年。

3.北京发布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月10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北京市电动汽车社会公用充换电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充换电设施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运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鼓励运营企业参加国家倡导的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等行业组织开展的产品标识(检测、认证)评定等行业自律工作。

4.北京发布2020年行动计划加快用车电动化

《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计划指出要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继续聚焦重型柴油车,坚持“换、限、查、管”并举,力争实现全市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17年减少30%。新车全面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在用车加快电动化,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

5.北京报废国三车型可领取1000元补贴

3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进一步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20-2021年)》,决定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加快本市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步伐。从政府补贴标准来看,如果今年报废国三及以下小型客车,可领取10000元的报废补贴。

【上海市】

1.上海拟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

近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行动方案将围绕培育新经济、壮大新消费等需求,加快推动商贸、交通、物流、医疗、教育等终端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其中,上海将新建10万个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建设国内领先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和智慧道路。

2.上海新能源汽车充电补贴细则发布,每辆补助5000元

近日,上海新能源汽车充电补助的实施细则正式发布。上海《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中提出,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给予5000元充电补助。

3.围绕6个方面研究制定促进上海市汽车消费若干政策

4月23日,上海市发改委表示,重点围绕6个方面研究制定了促进上海市汽车消费若干政策:①增加牌照供给(至今年年底增加4万个非营业性客车额度);②对燃油车“以旧换新”给予补贴(上海市消费者报废或转出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车,并且新购置国六排放标准燃油车的,给予每辆车4000元补助);③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充电补助”(对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过程中发生的充电费用,给予5000元补助);④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⑤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配套;⑥营造智能汽车消费环境。

4.上海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

4月10日,上海市政府印发《本市贯彻〈_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指出,加快推进金融业、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争取在电信、科研和技术服务、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实现更大力度的开放。

5.上海发布充电补贴办法,最高补8万元

4月2日,上海市发改委等5部门印发《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具体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给予专享度电补贴。综合考虑出租车油改电节省燃料费用和出租车日间补电运营时间损失、停车费支出等成本增加因素,以及驾驶员不敢接长单带来的潜在运营损失,按度电元标准(2020年)补贴驾驶员。二是支持示范站建设。计划2020-2022年间,在全市范围内按一定的建设标准,每年组织建设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对示范站延续30%设备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国家集中性充换电设施基本电费减免,以此引导充电设施布局满足电动出租车替代需求。三是支持“桩车匹对”工作。把组织“桩车匹对”职责压到市级平台,由市级平台作为信息枢纽,调动充电企业积极性,并对“桩车匹对”的充电桩提出为出租车服务的具体要求,压实“桩车匹对”工作。

6.上海发布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操作流程

3月27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2020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须在车型登记完成后,通过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管理系统申请上海市新能源汽车产品信息确认凭证。流程包括:审核购车资格及车辆信息、受理充电设施材料、发放确认凭证三个环节。其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2020年上海市新能源汽车的上牌和登记时间都将压缩50%以上,且上海新能源汽车的安全监管工作将逐步转移到事后的监管上。

【天津市】

1.天津新增万购车指标,京津冀人员均可参与摇号

5月21日,天津市印发了《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宣布2020年内将新增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配置额度35000个,全部以摇号方式配置。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的京、冀户籍人员,均可参加天津市小客车个人增量指标竞价,竞得指标后须在天津市购车。

2.天津挖潜汽车消费 将适度增加个人增量指标

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投资扩消费稳运行若干举措》,指出要挖潜汽车消费,扩大本市汽车消费,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适度增加个人增量指标,制定盘活废弃指标措施,更好满足消费需求。

3.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

4月10日,天津市工信局印发天津市2020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文件指出要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设,联合北京、河北适时更新一批京津冀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项目,加快推动天津市试点项目建设。

4.天津2020年完成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

3月11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2020年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方案提出,2020年,全市各区确保完成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各承建企业要于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并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市发改委将结合各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进展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核发补贴资金。充电服务费按不高于元/千瓦时优惠价格收取。对于通过验收的充电设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补贴。

5.天津发布氢能产业发展方案(2020-2022)

1月21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到2022年,力争建成至少10座加氢站、打造3个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累计推广使用物流车、叉车、公交车等氢燃料电池车辆1000辆以上;建成至少2个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项目。

【重庆市】

1.重庆:每辆2000元财政补助

4月28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以及国家_重庆市税务局下发了《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规定在指定时间内,重庆号牌的自然人车主,在重庆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国六”排放标准的乘用车新车,并在重庆市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缴纳新购乘用车相关税收、完善新购乘用车上户手续,可以获得每辆2000元市级财政资金补助。

2.发布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意见

3月17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正式发布《重庆市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在产业链层面,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全市氢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企业超过80家,其中有全国影响力的整车企业2家、动力系统企业3家、核心零部件企业10家。

【广东省】

1.广东亿元补贴资金支持汽车下乡

4月27日,广东省财政统筹安排亿元补贴资金支持汽车和家电下乡,促进农村消费提质升级,拉动汽车、家电消费。其中,广东省财政安排12亿元支持开展2020年汽车下乡专项行动,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广东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每台车让利不低于1万元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每辆车分别给予1万元、万元补贴,帮助农村居民购车每辆综合成本节约至2万元。鼓励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旧车辆,对农村居民在汽车销售企业以旧换新的,除享受财政补贴外鼓励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增值服务。

2.广东省出台汽车下乡政策

4月1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关于促进农村消费的若干措施》。其中在推动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汽车消费方面提出,鼓励汽车整车企业对广东省农村居民让利,在企业让利基础上,省级财政对本省农村居民新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的,在新能源车使用环节或燃油车购车资金上给予补贴。

3.广州发布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征求意见

广州市工信局发布了《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办法》明确了补贴标准,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按照充电设施额定输出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其中,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不高于30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60元/千瓦;换电设施:不高于2000元/千瓦。此外,在平台运营补贴方面,根据每年省下达广州市的资金量情况,不高于100万元/年。

4.广州促消费措施,购新能源车补贴1万元

4月3日,广州市工信局出台《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提出“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汽车加快更新换代、营造汽车消费环境”三项措施,预计将拉动广州市汽车制造业工业总产值超200亿元。其中,针对新能源汽车,提出“降低新能源车购买成本,加快巡游出租车、网约车电动化,推动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三项内容,2020年3月至12月底,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2020年12月31日前,对于新增巡游出租车购买纯电动高级车型的(含因跨年度提前更新而新增购买的),每辆车给予1万元综合性补贴。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5.广州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建车电分离试点

3月20日,广州市政府第15届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促进汽车生产消费若干措施》,提出将增加中小客车指标。为了稳定汽车产业,广州出台新政策,从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汽车加快更新换代、营造汽车消费环境三个方面,提出购车补贴、竞价奖励、新增巡游出租车指标和优化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等措施,支持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预计拉动总产值将超过200亿元。与此同时,广州将推动新能源车配套设施建设。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露天停车区域配置充电设施;加快推进现有公共停车场、产业园区等区域的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设施运营商加大现有住宅小区露天公共停车区域快速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开展电动汽车车电分离试点工作,切实降低新能源车购车成本。

6.广州对充电设施补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3月25日,广州工信局发布《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穗工信规字〔2018〕3号文件进行相应的修订,现面向社会征求修订意见。补贴标准如下:1.充电桩项目:(1)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3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2)交流充电桩:按照6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2.换电设施项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二)对于专用、公用充电设施给予年度运营电量补贴:按照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点内平均每桩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2000小时,单个换电站点内平均每换电工位补贴上限小时数为每年不超过3000小时。

7.广州增加中小客车指标

3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提出48条措施,其中第五条指出,提振汽车消费。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广州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8.广州发布新能源公交车财政补贴奖励办法

2月27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广州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奖励办法》。办法中明确补贴奖励对象为2016年1月1日起在广州市首次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且在本市中心区依法取得公共交通营运证的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购车按照中央财政同期补贴标准的50%给予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包括省和市补贴)。地方配套购置补贴对象是公交企业。对年度单车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纯电动公交车给予减排奖励,年度单车行驶里程不足3万公里的,年度减排奖励按比例扣减。

9.深圳出台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专项政策,最高资助2亿元

近日,《深圳市关于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其中指出,围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面向全球悬赏任务承接团队,重点解决前沿技术工程化和关键零部件研制等瓶颈问题,按项目总投资4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亿元。鼓励企业和机构积极开展技术、测试和检测等标准制修订,对获得发布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10.深圳新增1万个插电混动小汽车指标

4月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新增特定小汽车指标的通告》,决定使用2020年新增小汽车指标额度,面向个人配置1万个混合动力小汽车指标。本次配置的1万个指标,只能用于办理小汽车注册登记(新购车辆上牌),不可办理转移登记和变更登记。同时,注册登记的小汽车必须为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纯电续航里程超过8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11.深圳拟放宽个人新能源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最高补贴2万元

4月30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购买新能源车给予最高2万元补贴等五大政策。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更新置换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更新置换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置换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12.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

4月9日,深圳市宝安区重磅发布了《宝安区关于促进消费的若干措施》,宣布了本次措施将向市民发放各类消费代金卷总金额高达2亿元,其中宝安区计划安排6000万元投入宝车乐购行动,购买“国六”标准新车,裸车价20万元以下每辆给予每辆5000元补贴,裸车价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给予每辆车1万元消费补贴。

13.佛山市南海区发布氢能产业发展规划

2月24日,《佛山市南海区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5年)》对外发布,提出未来15年氢能产业发展的“路线图”。按照《规划》,南海区氢能产业发展目标将分为三个阶段,即:商业化创新探索阶段(2020–2025年)、商业化推广阶段(2026–2030年)和商业化应用阶段(2031–2035年)。到2025年,当地氢能产业累计总产值达300亿元;到2035年,这一数字将力争突破1500亿元。

14.佛山购车最高补贴5000元

佛山市颁布了促进汽车消费政策,鼓励“国六”标准汽车消费。佛山号牌车主以旧换新,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一次性购买5辆及以上的大、中、重型客运、载货汽车(车辆单价不少于50万元),每辆车给予5000元补助;购买新车,每辆给予2000元补助。

15.珠海购车给予补贴

珠海宣布对在珠海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排量汽车的消费者给予补助,具体补贴金额待定;对符合规定的车展布展企业、车展汽车销售企业,给予场地、宣传投入补助和销售奖励。简化汽车登记、二手车交易手续,优化汽车金融服务。

【浙江省】

1.杭州:增加2万个购车指标

杭州在3月25日发布《关于2020年一次性增加小客车指标的配置公告》,提出杭州市2020年将一次性增加2万个小客车指标,按3:1的比例通过个人阶梯摇号和县(市)个人指标摇号的方式进行配置,即个人阶梯摇号15000个、县(市)个人指标摇号5000个。

2.宁波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

3月25日,宁波印发《关于推进工业达产扩能稳增长的若干意见》,提出从2020年3月25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鼓励本地乘用车生产企业对消费者进行让利销售,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销售的乘用车并在本地上牌的,给予每辆车一次性让利5000元。每家企业限让利销售6000辆。

对本地汽车生产企业在本年首发投产并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新车型,累计产量突破10000辆后,产量每超过10%给予5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嘉兴发布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1月20日,嘉兴市正式发布了《嘉兴市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以加快嘉兴市氢能产业的发展。根据《工作意见》,嘉兴市将在2022年建成液氢等氢气源生产企业2家以上和固定式加氢站8座以上(包括综合能源站),全市运行氢能汽车200辆以上,力争建成1个氢能分布式发电项目;到2025年,氢能产业年产值突破300亿元,建成20座以上固定式加氢站(包括综合能源站),氢能源汽车数量突破1500辆。

4.义乌出台购车补贴政策 最高每辆补贴2万元

5月10日,义乌出台购车补贴政策,车价(含增值税,下同)10万元以内,补贴3000元/台;车价10-30万元(含10万元),补贴5000元/台;车价30-50万元(含30万元),补贴1万元/台;车价50万以上(含50万元),补贴2万元/台。此次政策执行期自义乌市汽车销售企业白名单(简称白名单)公布之日起到2020年6月30日,可享受补贴对象为在白名单企业处购买新车并获得补贴名额,且在义乌市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消费者(含个人或企业)。首期将投放1万个补贴名额,其中3000元名额3500个、5000元名额3500个、1万元名额1500个、2万元名额1500个。名额有限,先购先得(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

【山东省】

1.济南发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征求意见稿

4月13日,山东济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规范新建居民小区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小区100%统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停车位,纳入项目审批验收范围,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2.济南拟要求网约车纯电动比例不低于80%

1月8日,济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关于《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修订征求意见稿提出,符合营运车辆环保、安全技术标准,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不超过3年;网约车平台公司应确保每批次所提交申请车辆中,纯电动车辆的比例不低于80%。

3.潍坊发布促进加氢站建设及运营扶持办法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潍坊市促进加氢站建设及运营扶持办法》。该办法对在潍坊进行加氢站建设、加氢站加氢的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用于企业后续生产经营。该办法所指的加氢站是为氢能源车辆的储氢装置提供充装氢燃料服务的专门场所,包括商业化运营或公共服务用途的加氢站、加氢与加油、加气合建站。

4.潍坊出台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1月10日,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潍坊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在产业链层面,《规划》提出,打造包含关键零部件、电堆、系统集成、测试认证服务、整车开发等环节的产业集群,聚集超过20家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企业,培育有国际影响力的新能源创新中心1个、新能源测试中心1个,氢能与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50亿元。在示范运行与推广层面,至2021年建成8座以上加氢站。其中2019年底前建成1座,2020年底前建成6座,2021年底前建成8座以上。此外,燃料电池公交、物流、乘用车、叉车等车辆示范运营规模达到1000辆。

5.烟台:4月起购“烟台造”车型每车补贴2000元

烟台开发区管委出台促进消费、提振服务政策,提出自4月1日起,凡在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通用东岳基地本地产车型,并在烟台市内上牌,给予市民每辆车一次性购车补贴2000元,总补贴金额100万元。

据悉,这里“烟台造”车型是指别克昂科威、别克昂科拉GX、别克新凯越;雪佛兰创界、雪佛兰沃兰多、雪佛兰新科沃兹的。市民可到西上海申达、华洋大通、君通华达、君通美达4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前500辆均有机会享受补贴。

6.青岛:今年建设加氢站最高补贴900万元

近日,青岛西海岸新区制订《青岛西海岸新区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现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固定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50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900万元,改建站补贴6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700万元,改建站补贴500万元。日加氢能力<50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700万元,改建站补贴5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500万元,改建站补贴400万元。撬装式加氢站:日加氢能力≥350公斤,2020年12月31日(含)前建成的新建站补贴400万元,改建站补贴300万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含)建成的新建站补贴300万元,改建站补贴200万元。

7.莱西市民购买北汽新能源电动汽车补贴

对莱西市常住居民(包括具有莱西市户籍或居住证明的居民、购车发票日期起前2年内在莱西市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莱西市户籍居民、北汽新能源青岛基地在册职工),每购买1辆北汽新能源青岛基地生产的电动汽车,在出厂价的基础上,由市财政补贴4000-5000元(分车型),提供车辆保险、贷款、挂牌等配套服务支持,并由北汽新能源青岛基地赠送6000元礼包(包括:金融贷款免息3000元;前两次免费保养500元;免费安装壁挂式充电宝2500元)。

对莱西市辖区取得道路经营许可证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和莱西市辖区购买青岛地产新能源车型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经营者,巡游出租车报废更新时选用北汽新能源EU300换电版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给予一次性补贴50000元,现有燃油、燃气巡游出租车以强制报废期为限,每提前一年更新的,再给予经营者5000元奖励,购买青岛地产新能源车型从事网约车经营的给予经营者一次性补贴10000元。

【江苏省】

1.支持无车家庭购买首辆新能源汽车

4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若干举措》。明确:

①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②鼓励公交、环卫、出租、通勤、城市邮政快递作业、城市物流等领域新增和更新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③对淘汰老旧汽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原有标准的倍且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给予财政奖补。

④鼓励发展二手车市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⑤地级及以下城市要优化皮卡进城管控措施,除应急响应需要外,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限行政策。

【河北省】

1.河北:今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

近日,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0年河北省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要点》,明确全年目标:2020年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最低3万辆(标准车),力争万辆(标准车),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0万辆(标准车)。

为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工作要点》中明确:

①全省公务用车领域新增或更换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比例逐步提高;

②今年各市不得新增燃油公交车,若更新或新增,新能源公交车比例不低于85%;

③石家庄市城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张家口市使用氢燃料电池公交车;

④在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初步形成覆盖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

⑤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张家口加快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换

4月13日,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加快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更换工作的公告》,大力推广新能源出租车,加快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的更换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我市的健康、快速发展。公告称,从2020年开始到2022年底,在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崇礼区,按照出租汽车经营者自愿更换纯电动出租汽车的原则。鼓励巡游出租汽车到期报废或提前更换使用纯电动汽车。

【四川省】

1.四川发布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工作要点

4月7日,四川出台《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2020年度工作要点》,加快推动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明确,2020年重点在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加快升级改造,促进我省新能源与智能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尤其是氢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推动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建成封闭测试场,力争全省实现新能源汽车生产万辆,同比增长10%,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应用达12万辆。

2.四川:农村消费者买车补贴1000元起

4月3日,四川省经信厅等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称,为减轻疫情对全省汽车产业发展的影响,帮助汽车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拟在全省开展汽车下乡活动,详情如下:

活动时间: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8月10日。

活动方案:全国范围内的农村居民购买参与活动企业生产的吨及以下货车或者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含新能源汽车),汽车生产企业在近一年内全国范围内最优惠价格基础上再给予农村消费者1000元/辆及以上的汽车下乡价格优惠。另外,鼓励生产企业视自身情况再增加“以旧换新”补贴、贷款贴息、保养赠送、延长质保等专项计划内容。

3.成都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1月21日,成都市经信局等5部门发布《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充换电设施部分)》。充换电设施年度累计充电量按照分段超额累进的方式,给予投资主体最高500万元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万(含)千瓦时以内部分,每千瓦时补贴元;1000万千瓦时至2000万(含)千瓦时部分,每千瓦时补贴元;2000万千瓦时以上部分,每千瓦时补贴元。

【海南省】

1.海南购新能源车奖励一万元

日前,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促进汽车消费临时性措施》,《措施》表示,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凡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消费者,对每辆车综合奖励人民币1万元,奖励总额不超过亿元。

2.发布清洁能源汽车推广行动计划

4月9日,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推广2020年行动计划》,提出加快各领域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20年内计划在海南省推广1万辆新能源汽车。《计划》表示,今年海南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除特殊用途车辆之外,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并开展新能源汽车公务出行试点。同时,海南省的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要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汽车新增和更换的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底,全省公交车、分时租赁汽车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巡游出租车除特殊用途车辆外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

3.海南今年确保车桩比例保持在3:1以下

3月24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抓好2020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函》,确保今年电动汽车与充电桩比例总体保持在3:1以下。深入推进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突出抓好高速公路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要超前建设,并鼓励向社会车辆提供公共服务。继续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要将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作为优先选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抓好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全省公共充/换电设施接入率超过90%。

4.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分批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3月6日,海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的函》。从明年开始至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每年申报一次。为确保补贴资金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每年2月底前各市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要出具审核意见。海南是全国首个提出所有细分领域车辆清洁能源化目标和路线图的地区,率先提出2030年起“禁售燃油车”。根据《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海南省将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各类型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计划累计建成充电桩7万个;到2030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车计划累计推广应用约100万辆,充电桩累计建设94万个。

5.三亚:每年1亿元扶持新能源充电桩等新基建项目

三亚近日出台《三亚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若干措施》,计划每年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扶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被扶持的项目包括:5G基站、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充电桩等融合基础设施;深海科技、南繁育种、卫星遥感等创新基础设施;崖州湾科技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遥感信息产业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该政策自6月2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24日。

【山西省】

1.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4月2日,山西工信厅印发《关于印发山西省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其中指出要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山西铁塔进一步扩大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规模,围绕5G基站建设需求,2020年力争在现在的基础上,全省新建或改造通信基站超过5000个,使用梯次电池7000组。鼓励山西铁塔能源公司发展备电、发电、换电、充电桩、储能、电池综合服务等能源类业务,拓展梯次电池的行业应用场景,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2.山西: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轿车、SUV等每辆奖励6000元

4月3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的通知》,提出在全省实施汽车消费专项奖励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奖励标准:7米以上的客车、载重吨以上的中重卡车及同级牵引车等商用车型,每辆奖励8000元;轿车、SUV及MPV等乘用车型,每辆奖励6000元;米以下微型客车及其他商用车,每辆奖励4000元。

奖励范围:山西省消费者新购买的由本省整车企业生产的、并在省内进行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整车产品(传统燃油车需满足“国六”排放标准),给予购置车辆一次性消费奖励。

奖励期限:2020年4月1日至12月31日,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广西省】

1、亿元建2万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3月3日,广西发改委印发《广西“能源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2020-2022年)》,列入“能源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三年大会战项目共44项,总投资4074亿元,三年投资2707亿元。其中充电设施项目总投资亿元,三年投资亿元,2020—2022年,全区14个设区市共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335个、充电插座58100个,总投资亿元。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充电便利性大幅提升,全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福建省】

1.发布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方案

2月27日,福建工信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福建省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2年)》。方案指出鼓励开展退役电池梯次利用,鼓励梯次利用企业自建、共建、共用退役及报废电池回收渠道,开展异型异容电池组合梯次利用技术及模式研究创新梯次利用商业模式,建设商业化服务平台,探索线上交易、线下交货的电池残值交易。

2.宁德2020年公交车100%纯电动化

福建宁德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电动宁德”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主要围绕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电动宁德”的目标节点,分别从电动城区、电动社区、电动景区、电动厂区、电动港区、电动校区等重点区域实现电动化提出具体目标任务,营造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良好生态,全力将宁德打造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样板城市。新建公共停车场(点)配建20%以上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车位,已建公共停车场(点)改装一定比例车位为新能源汽车专用充电车位。全市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用车70%以上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较上年有所提高;分时租赁汽车100%采用新能源汽车。全市公交车100%实现纯电动化。

【安徽省】

1.安徽发布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要点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外发布《2020年安徽省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要点》,安徽将围绕汽车“五化”(轻量化、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发展方向,推进传统汽车改造升级,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水平,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布局,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安徽省生产汽车将达到90万辆以上,汽车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2500亿元左右,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2.安徽2025年底前充电设施免收基本电费

安徽发改委发布《关于落实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通知指出,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免收基本电费至2025年底,港口岸电运营商执行工商业单一电价、不收基本电费。

3.合肥印发新能源汽车奖励政策,给予消费者2000元充电补贴

近日,合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整车生产企业新销售的新能源汽车,依据车辆年度实际运行碳减排情况给予一次性减排奖励,标准为乘用车、物流车、客车减排每千克碳分别给予整车生产企业不高于12元、4元、2元的奖励。对运营新能源汽车的单位用户,运营规模不少于100辆,且单车行驶里程达到1万公里的,对其新购置的新能源汽车给予3000元/辆的一次性运营奖励。对新购和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奖励,转让、过户外地的车辆不予奖励,个人用户当年不重复享受。

【吉林省】

1.长春购新车最高补贴6000元

近日,长春市推出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具体如下:

鼓励购买新车: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汽车,每辆给予购车价格3%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4000元。

鼓励更新换代:吉林省号牌车主凭2020年3月20日至6月30日旧车售卖发票或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以上政策不叠加使用,截至2020年6月30日。

鼓励团体采购:对一次性购买长春市生产并在省内销售落籍的新车5辆及以上的(车辆单价不低于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每辆最高不超过6000元。

【江西省】

1.江西出台十项措施支持汽车产业平稳发展

近日,江西省工业强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支持汽车产业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措施》从引导采购省产汽车,加大金融、资金、研发支持等方面,形成长效机制。重点是利用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利用省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组建汽车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群;落实专项再贷款、再贴现金融支持政策,对因疫情出现暂时困难的汽车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支持其通过发行债券、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进行融资,补充流动资金。

2.南昌每辆车补助1000元

3月25日,江西省南昌市发布了《南昌市战疫情促消费若干措施》,明确指出,对疫情期间在南昌市范围内购买新车(含乘用车和商用车),按1000元/辆标准给予购车人补贴。

【黑龙江省】

1.黑龙江开展鼓励购车活动,5月22日启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开展搞活流通促进消费系列活动的指导意见》。在汽车消费领域,鼓励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豪礼赠送等营销手段,促进消费回流。以省政府名义举办夏季免场租费大型车展,有效释放积压的汽车库存,帮助4s店现金回流。组织汽车销售企业开展“龙江线上购车专场活动”,促进汽车消费。

【湖南省】

1.长沙3000万元补贴撬动汽车消费

4月26日,市政府针对2020湖南汽车展览会暨长沙市首届汽车消费节(以下简称“2020湖南车展”)出台了配套奖励促销办法,明确在4月30日至5月5日2020湖南车展举办期间,长沙市及所辖各区县(市)准备投入3000万元用于购车补贴,给广大购车消费者真金白银的实惠,并借车展平台合力促进汽车消费,提振市场信心。

2.长沙:每台最高补贴3000元

3月14日,长沙市发改委发布促进汽车消费新政策,消费者在指定经销商购买上汽大众长沙工厂、长沙比亚迪、广汽三菱、广汽菲克、湖南猎豹等车企生产的车辆,并在长沙上牌落户,可获得裸车价款3%的一次性补贴,每台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元。此活动从3月1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3.长沙、株洲、湘潭:每车补贴3000元

凡是湖南长沙、株洲、湘潭三地的市民,只要购买吉利汽车湘潭九华基地生产的吉利缤越和全新远景两款车型,即可获3000元/辆的补贴,限额前3500名购买车主。该政策自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河南省】

1.郑州购买本地产乘用车每辆返5000元消费券

据商务部消息,郑州市乘用车生产企业开展汽车消费返券活动。消费者购买郑州本地产乘用车新车(包含新能源汽车、皮卡),每辆可获5000元消费返券。活动将于4月28日上午10时开始,5月31日结束。拥有郑州市户口或办理有郑州市居住证,并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个人消费者,及郑州市所属企业(机构),均可参加购车活动。汽车消费券可在支持“支付宝”支付的郑州市域内线下实体商家消费使用

2.郑州下线销售新车每台政府政府补3000元经销商最高奖65万

4月1日,_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关于促消费增活力稳增长的若干举措》,对郑州市整车企业生产的“国六”标准新车,在本市每销售1台给予生产企业3000元补助,同时奖励总量前10名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

在郑州生产的整车,有郑州日产的锐骐6、纳瓦拉、锐骐,东风日产的奇骏和途达,启辰的D60、T60、D60EV、T60EV等全系车型,郑州海马的爱尚360、海马E3、海马8S,上汽郑州工厂的名爵和荣威车型等。

【湖北省】

1.湖北: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下乡惠农”活动

5月29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提振消费“30条”。提出措施包括: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和二手车销售增值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下乡惠农”活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发放,满足居民购房合理融资需求。鼓励家装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加快家装消费信贷产品创新。支持省内重点家电生产及流通企业开展价格折扣优惠活动。

2.武汉市经信局:购买武汉企业生产的新能源车将补贴1万元

据武汉新闻广播发布的信息,武汉市经信局汽车产业处处长洪云飞在透露,5月14日,武汉市将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对从细则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其中,燃油乘用车每辆车按销售价格的3%,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1万元。

【陕西省】

1.陕西:对无车家庭首购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

5月27日,陕西印发促进市场消费若干措施称,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将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2年年底,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适当支持。(未来汽车日报)

【云南省】

1.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5月25日,昆明市发改委对外发布《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意见》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到2022年初步构建起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网络。

具体政策以国家或地方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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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能源物流补贴

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3月15日,合肥市商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3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2月4日-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

2. 国家_:1—2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量97万辆 增长

3月15日,国家_数据显示,1—2月份,620种产品中有269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钢材20623万吨,同比增长;水泥19855万吨,下降;十种有色金属1192万吨,增长;乙烯508万吨,下降;汽车万辆,下降,其中新能源汽车万辆,增长;发电量13497亿千瓦时,增长;原油加工量11607万吨,增长。

3.重庆充换电设施补贴:公共充电桩最高350元/千瓦,换电站最高80万元/站

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3月13日,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征求意见稿》提到:

公共快充桩建设,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并投运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含)以上景区新建并投运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并投运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换电站建设补贴,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且实际运营兼容多品牌多车型的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站,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80万元/站。

4.三星电子等韩企将向半导体和电动汽车等关键技术领域投资超4200亿美元

包括三星电子在内的韩国大企业将加入一项政府计划,向包括芯片和电动汽车在内的关键技术领域投入550万亿韩元(约合4220亿美元)。韩国政府周三表示,将向包括芯片、电池、机器人、电动汽车和生物技术等领域投资数十亿美元。该蓝图包括创建容纳巨型工厂的半导体制造中心,并容纳设计公司和材料供应商,旨在加强韩国本国的供应链。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三星电子计划在未来20年内投资近300万亿韩元(约合2290亿美元),在首都圈建立一个新的半导体集群。

合肥新能源物流补贴

据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3年2月,26家挖掘机制造企业销售各类挖掘机21450台,同比下降,其中国内11492台,同比下降;出口9958台,同比增长34%。2023年1-2月挖掘机销量31893台,同比下降;其中国内14929台,同比下降;出口16964台,同比增长。记者了解到,2月挖掘机销量同比降幅较上月收窄了个百分点,其中国内销量同比降幅较上月收窄了个百分点,出口销量同比增速实现由负转正。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前两个月,我国挖掘机出口销量超过国内销量。

利好板块:工程机械

合肥新能源物流补贴

依据《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第三条“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条款和细则,2023年2月4日-6月30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符合相关标准的非营运性乘用车,并且在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非营运性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达到5万、10万、2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辆车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财政补贴。(合肥发布)

利好板块:新能源汽车

合肥新能源物流补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状况、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与健康风险状况;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和示范技术。新污染物治理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新污染物监测、监管与科技支撑能力得到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利好板块: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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