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物流行业的政策
现阶段我国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体系,大多个省市均出具相关智能物流政策。其中,江浙沪地区着重完善供应链物流支撑体系,加快智慧物流基础设施,优化仓储规划布局;京津冀地区——北京市为代表,大力发展航空科技、航空物流等航空核心产业,打造国家物流枢纽,智慧物流示范区;广东省基于资金优势,推广集约高效的智能物流设备,推动货、车、场等物流要素数字化,支持物流园区智慧化升级。各省智慧物流重点政策具体内容汇总如下:
国家对物流行业的政策
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支持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 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积极鼓励开展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业务,不断提升铁路运输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保障新能源商品汽车铁路运输安全畅通,促进降低新能源商品汽车物流成本、助力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国家对物流行业的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产品准入检验项目依据标准实施的通知》。其中调整检验项目包括:1、将GB 16897-2022《制动软管的结构、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列为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2、将GB 19239-2022《燃气汽车燃气系统安装规范》列为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的依据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各地新发布
山东立法整治货车超载:《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审议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重型货物运输车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禁止拼装或者非法改装货物运输车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货物装载、配载源头单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货物装载、配载源头的监管责任。
河南禁止货车办理“包月、年票”等:河南发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即1月18日开始实施。摘录其中主要的几个方面如下:1、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采取“固定十流动”的执法方式,禁止在高速公路主线上开展流动检测。2、禁止通过目测的方式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吉林取消、降低罚款额度: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吉林省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30项政策举措》的通知,其中对处罚标准进行了调整。一、对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二、对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三、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的处罚。四、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的处罚。五、对道路货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处罚。六、对道路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道路运输车辆或使用擅自改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七、对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的处罚。以上不予处罚事项,需要满足不同的条件。
河南高速故障车辆拖车免费:新修订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获表决通过,6月1日起施行。对于故意不交通行费的行为,《条例》明令禁止,违反者将被罚,最高处五倍罚款。另外,《条例》还明确,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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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物流行业的政策
前瞻汇总各省市智能物流产业相关“十四五”规划,将中国31省市智能物流行业重点发展目标汇总如下:
更多本行业研究分析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智能物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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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物流行业的政策
根据中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发展冷链物流,统筹物流枢纽设施、骨干线路、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节点建设,完善国家物流枢纽、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设施条件,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高铁快运等铁路快捷货运产品,加强国际航空货运能力建设,提升国际海运竞争力。优化国际物流通道,加快形成内外联通、安全高效的物流网络。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支持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储备充足、反应迅速、抗冲击能力强的应急物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