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配件物流费用(物流小件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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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采购合同

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业,在最新的营改增中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二、公式及税率

对于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除了销售额中已抵减的费用外,仍然可以抵扣其他符合条件的进项税额。

旅游业差额征税的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和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

当期销项税额=销售额÷(1+6%)×6%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1+3%)×3%

三、发票开具

其中选差额征税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按照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在最新的营改增试点公告中规定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_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_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四、账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根据《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 :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销项税税额抵减”专栏;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税额抵减 )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A 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 6% 进行价税分离。

1. 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支付 B 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抵减)

贷 :银行存款

3.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税额抵减)

贷 :银行存款

(二)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核算

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对于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费用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假设 A 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含税销售额应按 3% 进行价税分离。

1. 取得旅游服务收入时的会计处理 :

借: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 支付 B 公司旅游服务分包款时的会计处理 :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 :银行存款

3. 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门票费入账时的会计处理 :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购买配件物流费用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共同为国家软件事业贡献力量,依照《_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订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内容

1、甲方不主张其开发的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之全部著作权利以及后续版本的归属权;

2、甲方向乙方转让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全部地域范围内的全部著作权以及后续版本的归属权(含该系统中的所有源代码);

3、合同签署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转交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的所有源代码;

4、由于甲方未能提供仓储物流管理系统软件的相关说明文档,因此甲方向乙方提供为期6个月的咨询服务,服务方式不限为电话、网络远程通讯、上门等形式。

5、仓储物流管理系统是基于开源JEECG平台做的开发,关于JEECG平台的源码乙方不提供说明和服务。

第二条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软件著作权转让费用20xx0元(贰万元整),以_现金或支票形式支付,支付日期为合同签订日10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守约方均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方保证此转让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修改或变更本合同约定;

第六条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均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予以仲裁;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配件物流费用

增资款的账务处理

企业办理增资,增资款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其间有一个临时账户,停留在该账户时,要计入“银行存款增资临时款”吗?还是等资金到公司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时再入账?

企业办理增资,应该以企业的名义开立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所以要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临时户

贷:其他应付款

等办理完验资手续后,转为基本户,撤销临时户: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银行存款临时户

房产代理公司的账务

房地产代理公司是收取卖房佣金的,请问如何核算其收入和成本费用?科目是哪些?

房地产代理公司收取的卖房佣金收入属于代理费收入,应当在销售房产确认代理费的时候确认收入(一般是开具代理费的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成本费用核算,可以设置“劳务成本”科目,核算与销售房子直接相关的人工等费用’在确认收入时’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

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

简化核算也可以不设置“劳务成本”科目,发生的所有的经营、管理等费用在发生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等期间费用。

银行承兑汇票处理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在销售产品时与另一公司协议。一部分货款以港币支付给我公司,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而我公司又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其他公司,而付港币这部分货款我公司不开具增值税发票,那么请问我这笔收入该怎么做分录和交税,是不是就不交增值税了?

您的理解不对。即使不开具发票,销售商品也要确认收入并缴纳增值祝收到港元时要按即期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进行账务处理正常计算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原始凭证附汇票的复印件)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将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应付账款等

贷:应收票据

包装物核算

在对包装物进行处理时,单独计价的是计人其他业务收入。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与商品在一起销售是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我的疑问是:不是还说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是要计人销售费用的吗?

企业在发出包装物时,应根据发出包装物的不同用途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生产部门领用的包装物,构成了产品的成本,因此应将包装物的成本计入产品生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贷记“包装物”;

随同产品一起**,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相当于单独销售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包装物”随同产品**但不单独计价,应是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包装物”。

出租的包装物,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贷记“包装物”,收到包装物的租金,借记“率存现金”等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出借的包装物,借记“销售费用”贷记“包装物”。

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库存现金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等

对于逾期未退的包装物,首先将押金没收相当于是将包装物卖掉:

借:其他应付款(按没收的押金入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押金/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其他业务收入

[押金/(1+增值税税率)]

涉及到消费税的,接应缴纳的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押金/(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押金/(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对于逾期未退的包装物,考虑到有时原来收取的押金相对于**来讲金额较小,要加收一部分押金,对于该部分加收的押金,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收到押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在该包装物确实不退时,该押金也就不再退还,此时的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加收的押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加收的押金/(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加收的押金/(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率]

营业外收入(按借贷方的差额倒挤)

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回后不能使用而报废的:

借:原材料(按其残料价值)

贷:其他业务成本(出租包装物)

或:销售费用(出借包装物)。

成本加成合同的账务处理

请问成本加成合同双方账务如何处理?

成本加成合同是建造合同的一种形式会计和税法对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的确认是一样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1,建设方的处理:

按工程的进度与施,工方结算付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

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施工方按建造合同准则处理:

发生合同成本、费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登记已经结算的合同价款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期末按完工的百分比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完工后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毛利有关固定资产盘盈的会计处理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辅导期增值税进项税的账务处理有特别的地方吗?

辅导期中,本月认证的进项税额一般在次月抵扣,可以按下述方法处理,本月认证通过的进税额可以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以便与正常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区分:

外购货物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次月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全套会计实务账务处理]

购买配件物流费用

一、增值税科目的设置

一般纳税人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应设置九项专栏,即: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月终时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转入多交的增值税。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仍借记“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则借记“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如果是辅导期的企业还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待抵扣进项税”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设置“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无需设置“应交增值税”的三级明细科目。

二、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科目的核算

1.“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专用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计入货物的购进成本中。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村料/库存商品

贷:实收资本

(5)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4)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已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冲销的会计分录。

注:这适用于代开预征等当月税款当月缴纳的情况,不适用于当月计算、次月入库的正

常计算纳税的账务。

3.“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计税价格是成本价或确认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3)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企业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计税价格是公允价或确认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

(4)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贷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相关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计税价格是公允价或成本加利润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5)无偿赠送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等(计税价格是公允价或成本加利润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

(6)随同产品出售的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应缴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

企业逾期未退回的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应缴增值税:

借:其他应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相关科目

4.“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1)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的会计处理:(对内)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属于自产自用性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按规定计算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会计处理(对内)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自产、委托加工或购入货物兑换原材料等的会计处理:企业用产品、原材料等,依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产品,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借:原材料(或固定资产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会计处理:

①附退回条件的视同买断方式,不涉及手续费的问题,企业应在受托方销售货物并交回代销品清单时,开具专用发票给受托方。

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应在受托方交回代销产品清单时,为受托方开具专门发票,同时作分录处理。在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5)销售代销货物的账务处理:

①附退回条件的视同买断方式,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将余款如数归还委托方,在销售货物时为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

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

将贷款归还委托代销单位,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5.“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用于免税项目、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非正常损失)

在建工程(不动产类非应税项目)

应付职工薪酬(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后:

借:银行存款 :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的退货或退关补交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7.“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月份终了,企业计算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当月多交(预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这样,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计算出尚未入库的增值税。月份终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8.次月申报缴纳上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9.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等返还的增值税,除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项目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10.辅导期企业或者购进的货物由于发票开具迟到传递等原因,致使该笔进项税未认证或者认证不能在当月抵扣的账务处理。购进时或者辅导期: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下月论证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1.纳税检查的账务处理(企业经常遇到税务检查而调整账务)

(1)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时:

借:有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有关科目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购买配件物流费用

物流业会计处理 物流业账务处理物流业会计核算

物流企业的特点

物流经营活动必须由现代物流企业来完成。物流企业是指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是独立于生产领域之外,专门从事与商品流通有关的各种经济活动的企业,是在商品市场上依法进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具有法人资格的经营单位。

物流企业的功能

商品流通过程,一般分为购、销、存、运四个相对独立的环节。物流企业的宏观职能是通过其微观职能来实现的。其微观职能表现为:

物流业收入核算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营业税适用税目及税基问题

1、关于适用税目问题

《通知》(国税发[]208号,简称《通知》)规定,试点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收入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物流企业收入核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收入核算中的税收盲点

此类问题主要表现为:将应税收入置于账外核算而偷逃应缴税款;混淆不同税率的应税收入而少计应缴税款;虚拟货运行为并虚开货运发票;不能采用合并纳税方式而重复缴纳税款。

企业物流成本的涵义及特征

企业物流成本的涵义

企业物流是企业为满足消费者需求而进行的对原料、中间库存、产品及相关信息从起始地点到消费地点的有效流动与储存的计划、实施和控制的整个过程。企业物流成本是伴随着企业以上各项物流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是物流活动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其由三部分构成:

物流成本的范围

企业物流成本的全貌应该是三维的,这就是支付形态、运作范围和功能形式。就支付形态而言,它包括:人工、材料消耗、运输设施和仓库折旧、合理损耗、资金占用利息、管理费用、委托外包等。

就功能形式而言,它包括:包装、搬运、保管、装卸、流通加工、信息交换、物流管理等。

物流成本的核算

1、按支付形态划分并核算物流成本

把物流成本分别按运费、保管费、包装材料费、自家配送费(企业内部配送费)、人事费、物流管理费、物流利息等支付形态记账。从中可以了解物流成本总额,也可以了解什么经费项目花费最多。对认识物流成本合理化的重要性,以及考虑在物流成本管理应以什么为重点,十分有效。

2、按功能划分并核算物流成本

物流包装成本的核算

一、包装的分类

包装作为物流企业的构成要素之一,与运输、保管、搬运、流通加工均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包装是生产的终点,同时又是物流的起点。因而对包装环节进行管理与核算是物流企业财务会计的重要内容。

二、配送成本的核算

配送成本费用的核算是多环节的核算,是各个配送环节或活动的集成。配送各个环节的成本费用核算都具有各自的特点,如流通加工的费用核算与配送运输费用的核算具有明显的区别,其成本计算的对象及计算单位都不同。

(一)运输成本的核算

配送运输成本的核算,是指将配送车辆在配送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规定的配送对象和成本项目,计入到配送对象的运输成本项目中去的方法。运输成本的核算方法在本章第二节已作了详细阐述,这里只作简单介绍。

(二)流通加工成本的核算

1、流通加工成本项目和内容

(1)直接材料费。流通加工的直接材料费用是指对流通加工产品加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材料、辅助材料、包装材料以及燃料和动力等费用。与工业企业相比,在流通加工过程中的直接材料费用,占流通加工成本的比例不大。

(2)直接人工费用。流通加工成本中的直接人工费用,是指直接进行加工生产的生产工人的工资总额和按工资总额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非工作时间的工资等。

(3)制造费用。流通加工制造费用是物流中心设置的生产加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加工所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流通加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及提取的福利费,生产加工单位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的折旧和修理费、生产单位固定资产租赁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保险费、试验检验费、季节性停工和机器设备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以及其他制造费用。

三、装卸费用核算与成本计算

(一)装卸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物流企业的装卸费用通过“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账户进行归集与分配,本账户按成本计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户,并按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物流公司如同时经营装卸业务,在公司下设立装卸队,装卸队队部统一管理机械装卸队和人工装卸队,其中人工装卸队配备少量装卸机械,机械装卸队和人工装卸队应分别核算装卸支出与计算装卸成本。

(二)装卸总成本和单位成本的计算

物流企业的装卸总成本是通过“主营业务成本-装卸支出”账户的明细账所登记的各项装卸费用总额确定的。装卸业务的单位成本,以“元/千操作吨”为计算单位。其计算公式如下:

装卸单位成本(元/千操作吨)=装卸总成本/装卸操作量(操作吨)×1000

物流运输成本的核算

运输生产过程是物流企业经营活动的中心环节。运输活动不创造实物产品,而是提供运输劳务,使物资发生位移。对物流运输成本进行管理与核算,必须确定物流成本核算项目,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项基础工作,这样才能进行物流成本的核算管理与控制。

一、运输成本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运输生产耗费的实际情况,运输成本项目可划分为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其他直接费用、营运间接费用四个基本部分。

1、直接人工

三、运输费用的核算与成本计算

(一)直接人工的归集与分配

物流企业直接人工中的工资,每月根据工资结算表进行汇总与分配。对于有固定车辆的司机和助手的工资,直接计入各自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对于没有固定车辆的司机和助手的工资以及后备司机和助手的工资,则需按一定标准(一般为车辆的车日)分配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成本,计算方法如下:

每一车日的工资分配额=应分配的司机及助手工资总额/各车辆总车日

营运车辆应分配的工资额=每一车日的工资分配额×营运车辆总车日

(二)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1、燃料

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物流成本核算非常重要,但是却很困难获得物流成本核算所需要的数据。

一是因为在现行会计核算体系的框架内,无法直接得到物流成本数据,各种物流成本数据混杂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中。如:从企业内部来看,货物购买或销售时产生的运输成本常常包含在货物的购入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之中,厂内运输成本常常是计入生产成本的,订单处理成本可能包含在销售费用之中;部分存货持有成本又可能包含在财务费用之中,等等。从供应链角度来考虑,则会发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物流活动产生的物流总成本既分布在企业内部的不同职能部门中,又分布在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的不同合作伙伴那里。

二是物流费用属于各公司的内部机密,多

如何降低物流成本

1、通过采用物流标准化进行物流管理

物流标准化是以物流作为一个大系统,制订系统内部设施、机械设备、专用工具等各个分系统的技术标准。制订系统内各个分领域如包装、装卸、运输等方面的工作标准,以系统为出发点,研究各分系统与分领域中技术标准与工作标准的配合性,统一整个物流系统的标准。物流标准化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基本设备统一规范,如现有托盘标准与各种运输装备、装卸设备标准之间能有效衔接,大大提高了托盘在整个物流过程中的通用性,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货物运输、储存、搬运等过程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物流配送系统的运作效率,从而降低物流成本。

2、通过实现供应链管理,提高对顾客物流服务的管理来降低成本

作业成本法在物流成本核算中的运用

1、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的缺陷

上世纪末以来,企业面临的物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物流自动化日趋普及,物流哲学适时兴起,包括了各种崭新的管理理念和技术。在这种环境下直接人工费用下降,物流费用提高,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提供的物流成本信息被严重扭曲。

首先,传统的成本计算法造成了所谓的“物流费用冰山说”

物流业管理新战略

当今流通领域广泛谈论的话题是如何提高商品物流的效率及降低其成本。商品从制造商送到顾客手中的整个物流过程中,物流/配送中心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而物流中心的营运成本占了整个物流成本的大部分,故降低物流中心的营运成本及提高其经营效益是非常重要的。

物流改革

物流业纳税面临的问题

尽管国家_先后发布了《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和《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在国家政策层面基本上解决了物流企业在税收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但是,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物流业涉及面非常广,再加上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目前不少物流企业在税收方面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

一、关于物流企业的认定问题

物流业堆存与代理成本的核算

一、堆存业务

物流企业的堆存业务是指堆存作业部门从接运物资起,经过验收,将物资存放于堆场或仓库,进行保管保养,直至将物资发运给客户的作业过程。物流企业堆存业务在物流过程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在堆存业务作业活动过程中,必然发生一定的费用耗费。堆存业务活动的主要费用有:场地费、仓租费、维护保养费、货物保管费、物资损失费、资金占用费等。同时,企业承接堆存业务也将取得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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